认证企业应在授权范围内以正确的形式使用IIW-CANBCC联合标识宣传其证书。这种宣传应当真实、准确地反映其证书所认证的公司资质与能力,公司不得变更证书或其副本的内容,宣传或使用不得超出证书授权的范围。 使用IIW-CANBCC联合标识的限制原则: a) 复制该标识时,应该使用原来的颜色或黑白色,不得使用其他颜色。 b) IIW与CANBCC标识的直径应该相同,两个标识的最大宽度或高度应为20毫米。 c) 标识不得在CANBCC授权范围外的其他认证上使用。 d) 该标识只能在企业认证证书有效期内使用。 联合标识和证书的正确使用是受合同约束的,随意或错误的使用将导致企业资格证书被撤销。如果企业的认证资质被终止或取消,应及时停止使用该标识。如继续使用该标识或传播带有此标识的材料,CANBCC将会采取法律措施终止该行为。 |